反腐败重在权力制约和监督,这势必要求以权力制约为己任的宪法予以积极回应。总体而言,反腐体系建设与现行宪法体制是兼容的,合理开发利用现行宪法中的反腐资源,反腐败的制度阻力会最小。切实发挥宪法的反腐功能,必须落实各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深化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各项权力制约机制。
反腐败宪法权力制约
马栋:马栋,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从事党史党建研究。
庄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