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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灭私有制”看私有财产的是与非

作者:
孙子豪
出版日期:
2021年1月
报告页数:
7页
报告大小:
1.16 MB
报告字数:
7649字
所属图书: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2020年第2辑 总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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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并不意味着要否定个体的私有财产。事实上,马克思对私有财产问题有深刻的思考:首先,马克思既要求保护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又反对滥用这种保护;其次,为了防止这种滥用,马克思曾将私有财产视为人与人相异化的表现,并试图用“类本质”的理论来加以克服;最后,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马克思从生产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出发,以所有制的视角来探讨私有财产的成因。这不仅克服了“类本质”学说的局限,也继承了异化理论的思想资源,从而真正找到了私有财产的成因。

关键词:

所有制私有财产异化“消灭私有制”

作者简介:

孙子豪:孙子豪,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哲学、财产理论。

文章目录
·对待私有财产的“纠结”态度
·从异化劳动到私有财产
·所有制视角下的私有财产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