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并不意味着要否定个体的私有财产。事实上,马克思对私有财产问题有深刻的思考:首先,马克思既要求保护所有者的私有财产又反对滥用这种保护;其次,为了防止这种滥用,马克思曾将私有财产视为人与人相异化的表现,并试图用“类本质”的理论来加以克服;最后,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马克思从生产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出发,以所有制的视角来探讨私有财产的成因。这不仅克服了“类本质”学说的局限,也继承了异化理论的思想资源,从而真正找到了私有财产的成因。
所有制私有财产异化“消灭私有制”
孙子豪:孙子豪,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哲学、财产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