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子的理解之中,“新民”是“明明德”纲领的自然延伸,同时也是孔孟“教化”思想的体现。从其具体的内容来看,“新民”至少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从明明德者中的为政者的角度来看,为政者要能够推己及人,做出表率;二是从所新之民的角度来看,民众要主动、自愿学习为政者的行为、动作、道德以求自新;三是从民众现实的生活角度来看,为政者要尽可能将“恤民”的政策落实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朱子改“亲民”为“新民”最主要的两个依据就是从“新”与“亲”字的文字字义和《大学》文本与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的思想脉络去考虑的。在朱子的“理学”思想体系中,其做法可以说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如果从《大学》本义的角度来看的话,朱子的改动以及理由可能都会出现问题,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