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是一个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有机体。腐败的本质是公权力的异化。社会参与预防和反对腐败,是国家廉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偏离目标,促进和保障政府清廉、高效、民主、为民的外在约束机制和力量,也是国家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反腐败社会参与国家与社会
白贵一:白贵一,河南西平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河南省廉政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从事政治学理论与中外政治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