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选举、政党竞争执政在理论上一直被视为实现权力监督、医治权力腐败的灵丹妙药。但泰国从军人统治向民选政治的转型并没有带来国家政治清廉。泰国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反腐机制、强化和完善反腐法律体系、推行和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发挥公民社会作用等反腐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泰国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廉政建设之间存在冲突,以及政治经济利益的复杂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反腐的效果,泰国仍属“严重腐败国家”之一。
泰国公民社会民主转型财产申报反腐机制
李小军:李小军,甘肃定西人,广州大学副教授,博士,从事公共政策与廉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