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研究的是生物及其环境间以及生物彼此间的关系。在天然状态下,生态系统总是动态地趋于和谐,故生态思想史家把生态学定义为一门在自然界中发现和谐、“专门研究和谐的科学”;由此,“生态”遂具有超出事实描述的价值意义,“它为一个更有生机的、协调和谐的人类共同体提供了一种模式”。生态即意味着和谐,意味着人类应然的存在状态。儒家“天人合一”的价值观与上述生态的价值性含义是一致的,因而在本质上可视其为生态哲学。其理论结构有宗教、道德、政治三个维度,每个维度上皆有对于动物、植物、土地、山川四种对象的生态性认识和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