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重要方法论原则。在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那里,价值的主体性原则从来都不是孤立的、纯粹的思维原则,而是建立在价值整体性基础之上的思维原则。这是因为,价值主体性原则的发挥是以人的整体性存在为基本前提和依据的;价值主体性原则内在地贯彻着整体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价值主体性原则必然受到社会历史整体性发展规律的规定和支配;价值主体性原则的终极旨归是人类作为“完整的人”实现全面的发展。因此,要实现对于现实的价值存在的真正把握,就必须在深刻认识和理解价值整体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体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