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休谟提出道德并非理性的对象,并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做出了区分开始,关于能否获得道德知识以及如何获得道德知识,即从“是”推导出“应该”,从“事实判断”推导出“价值判断”的合理性及其根据问题,就成为一个可能“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学体系”的理论难题。这个对人类获得知识和观念的方法、程序及可能性的根本诘问,涉及认识论领域中归纳推理的合理性问题,以及价值论领域中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因此,科学认识并合理解答休谟问题,事关价值判断的合理性以及价值理论的科学性。然而,在传统的科学认知论和既有逻辑范围中,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说明及和解,相反,事实与价值越来越被分化为两个相对独立、彼此对立的王国,甚至出现了一种事实与价值二分的“裂隙观”。更进一步,囿于这种事实与价值二分对立的思维方式,人们在具体的社会历史实践中就有可能出现对实然与应然、现实性与理想性的关系处理不当的情况。总之,在纯粹思辨的领域,休谟问题始终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