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篇章详情

加强反洗钱情报机制的法制建设——以我国金融情报机构为例

作者:
刘凡
出版日期:
2015年8月
报告页数:
18页
报告大小:
0
报告字数:
12942字
所属图书:
廉洁生态论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情报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已日益为反洗钱工作实践所证明。源于西方国家反洗钱实践的金融情报机构,从诞生之日起便以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其独立履行职责的保障。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金融情报机构存在着法律地位未予突出、法定职权保障不足、法律属性未能厘清、报告范围较为狭窄等法律问题。应借鉴金融情报机构国际立法的有益经验,从金融情报机构自身建设及以特定非金融行业促进金融情报机构建设两方面着手,加强我国金融情报机构法制建设。

关键词:

立法反洗钱金融情报机构

作者简介:

刘凡:中共广州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法学博士,从事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文章目录
金融情报机构的立法考察
  • (一)金融情报机构成立的法律依据
  • (二)《反洗钱法》关于金融情报机构的规定
  • (三)行政规章关于金融情报机构的规定
金融情报机构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 (一)法律地位未予突出
  • (二)法定职权保障不足
  • (三)法律属性未能厘清
  • (四)报告范围较为狭窄
加强金融情报机构建设的法律建议
  • (一)关于金融情报机构自身建设的法律建议
  • (二)以特定非金融行业促进金融情报机构建设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