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市民社会是以宗教改革运动所带来的工人的意识变革为起点而产生的历史构成体,市民社会的认识存在局限性。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对犹太教和犹太人存在意义的阐述却是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他摆脱了鲍威尔从宗教和政治中兜圈子的特性,指出只有先获得政治解放,才有宗教解放问题,彰显了一个共产主义者革命的、实践的解决“犹太人问题”的视野。马克思对犹太教本质的恰如其分的科学认识,破解了德国犹太人宗教性质的前提,即以揭露人的基础、实际需要、利己主义为前提。市民社会在德国犹如犹太人的性质问题,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市民社会是一个“需要的体系”,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市民社会是决定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