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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社会的农业和土地制度

作者:
出版日期:
2018年5月
报告页数:
8页
报告大小:
453.46 KB
报告字数:
3706字
所属图书:
《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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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本主义的土地制度比起奴隶制的、封建制的土地所有权来说,把人从超经济统治关系和从属关系下解放出来了,并且使所有权和使用权完全分离开来。这一方面把小农经济改造成了资本主义的大农业,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社会化程度;另一方面形成了大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和农业雇佣工人三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这种物质利益关系的集中体现就是地租。地租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业领域所特有的经济关系,是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农业资本家缴纳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超额利润)。租种土地的农业资本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总是尽其所能地榨取土地的自然生产率和农业工人的剩余劳动。资本主义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量的增大是以劳动力本身的破坏和衰退为代价的”,农业工人的工资往往被压到正常工资水平以下,损害了农业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生活。“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它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而且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破坏了土地的长久肥力。资本主义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和对农业工人身体和精神的摧残,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土地私有制以及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关键词:

农业马克思土地制度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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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合理的农业需要在土地公有的基础上由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实现
·(二)共产主义社会不存在级差地租和虚假的社会价值
·(三)共产主义社会不同等级的土地都能得到合理利用
·(四)公有生产要安排好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