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交战各方达成停战协定只意味着军事行动的停止,正式签订和平条约才标志着交战双方战争状态的结束。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的签署,仅仅是在朝鲜停止军事行动的标志,并不是朝鲜战争的正式结束。根据停战协定第4条第60款的规定,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3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这为政治解决朝鲜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此,停战协定签署生效以后,相关各方就召开政治会议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进行过不同层次的磋商,遗憾的是由于分歧太大始终未能达成共识,从而使朝鲜问题成为贯穿冷战全程的一个热点问题。苏联虽然不是朝鲜战争正式的交战国,但作为朝鲜武力统一的幕后支持者和停战后谋求政治解决朝鲜问题的重要参与者,对于停战后政治解决朝鲜问题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是本章要讨论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