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政府行政契约以追究行政官员岗位责任的有效落实为目标。文章在对责任政府行政契约进行理论定位的前提下,探讨行政契约的类型及其规制问题,并针对行政契约中的选拔制度和聘任制度的创新与再造展开一定的研究,力图为责任政府的有效建构探寻新的维度与思路。
流程责任政府制度建构行政契约
徐凌: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行政伦理与价值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