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康德经常被认为是“应当蕴含能够”(Ought Implies Can,OIC)这一有争议原则的创始人,但我们却完全不清楚康德自己是如何理解和捍卫这一原则的。本文对康德关于OIC的观点提供了一个基本解释。我认为康德支持两种版本的OIC:一种版本与我们的身体能力有关,另一种版本假定了道德义务与意志的选择能力之间存在联系。我将表明,虽然在一些重要方面,康德的OIC概念不同于近年来哲学所讨论的OIC,但他的论述提出了当代理论的重要问题。例如:它突出了OIC的接受或拒绝程度,该程度反映了有关规范性来源的确信。
应当蕴含能够理性能动性康德的行动理论道德自律意志自由
〔美〕马库斯·科尔:马库斯·科尔(Markus Kohl),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哲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康德哲学、伦理学、早期现代哲学。
张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