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科解释学的从“浪漫主义解释学”到“存在论解释学”最后到他自己“理性的解释学”的演进历程,与黑格尔对人类精神的主观精神、客观精神以及绝对精神的递进划分有着平行再现的关系。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存在论解释学立场对主体性形而上学以及一切形式的主观主义的批判,与黑格尔基于客观精神对主观精神和主观自由的清算十分类似,都强调了主观自由的抽象性、不自足性以及它对客观精神的归属性特征。利科的自身性解释学,作为一种“具体反思”的哲学,则把一种对于主体的“中介化”和“占有”、“考古学”和“目的论”开放的辩证法补充进存在论解释学的归属经验之中。这种“理性的解释学”实现了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辩证结合,可理解为一种开放的“绝对精神”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