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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的委员会制度——不可忽视的制度形式

作者:
郭亚丁
出版日期:
2018年3月
报告页数:
2页
报告大小:
978.63 KB
报告字数:
1344字
所属图书:
党员学党建(十九大报告学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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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委员会制度是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一起构成党的基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是党的制度的重要内容。委员会分全委会和常委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并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章第三章第21条规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第22条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并规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以上可见,全委会和常委会在党内生活、工作中极为重要。

关键词:

制度形式委员会制度全委会

作者简介:

郭亚丁: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主要从事政党与社会发展、政党比较、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出版《党的领导要论》《政党差异性研究》《全球视野下的共产党》《党建热点新说》《党员学党建》等学术专著7部,主编或参与撰写《党的基本知识简明读本》《新世纪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等学术著作和教材12部。主持国家社科课题、省社科重大招标课题、中组部重点课题等省部级以上课题21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政治学研究》《党建研究》等理论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2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奖项一等奖三次,二等奖四次,连续多次获得浙江省委党校“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科研优秀奖”,荣获“浙江省委党校名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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