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默认为合作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并提出一种以“康德式均衡”为核心概念的合作理论,这为我们理解社会主义的原则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该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柯亨的共享原则、托马塞洛的“联合意向性”理论,以及康德的“定言命令”道德法则。罗默的合作理论兼具描述性和规范性双重维度:在描述层面,它解释了现实世界中合作行为的动因;在规范层面,它为实现更理想的合作提供了理论指导,二者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将合作原则融入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不仅有助于克服以竞争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所固有的缺陷,更有望实现社会分配正义的帕累托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