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我们这些既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又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人大多有这样的感受:教坛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论坛上由大多数论者所解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差异日大,以至于我们不得不使自己分身,在做教师时讲授一套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做学者时又去谈论另外一套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且设法保持两套哲学的明确界限,以免违反纪律或与时尚不合。虽然许多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但这种情况无论如何是不正常的。这就引出了如何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什么样的解释更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文(text,或作“文本”——笔者注)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事关重大,因而不宜轻率置议。但考虑到每年仅在普通高校就有数十万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事实,该问题毕竟不能回避。鉴于此,笔者愿意先提出和讨论一个初级的和中性的问题,以为大家进一步的探索作一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