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观点、论断和命题,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做出了突出的理论贡献。他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思想,辩证分析了中国当代发展情况下法治建设内外部诸多要素之间的关系,坚持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又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并依此丰富了法治的科学内涵,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宪法学中关于依宪执政的理论表述,形成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当前理论界对“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主要特征”等主题多有研讨,但是对这一思想的理论渊源挖掘不够,依据认识的发展,总是要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探讨和阐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渊源,对于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这一科学理论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