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在世并没有使用过“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但从当年他们起草的文件和撰写的文章内容看,已经涉及了包含着民主与集中的思想内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于1847年6月起草的《共产主义同盟章程》和1864年10月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等文件中,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基本思想内容。从民主角度看,文件规定了所有成员一律平等,规定从基层到中央组织领导机构都要经过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从集中角度看,文件规定成员必须服从同盟的决议,成员的活动要符合同盟的目的,规定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并负责决定全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权开除违反同盟规定的同盟成员以及要求成员要严格保守机密等。可见这些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主与集中”这两个内容的基本思想。当然,他们更多地强调的是民主,而不是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