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河北省农村土地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金融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与此同时,农村改革面临顶层设计有待加强、改革支持力度有待加大、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增强等共性问题。“十三五”时期,河北省要紧跟党和国家重大部署,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农村土地、农村产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方面率先突破,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示范区。
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改革“十三五”农村深化改革
张波: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学院讲师,浦东区情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博士生,研究方向:人口经济学、人口社会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