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化中,“公”“私”观念很早就已出现,并有着多方面的含义。纵观中国古代文化,无论何家何派,大都倾向于扬公抑私。道家虽尚无为自然,但也崇尚“公”;墨家以其“兼爱”理念而力倡“公义”,反对自私自利;法家以严辨公私、贵公贱私而闻名;早期儒家的公私观,显然包含着二层意思,一是公与私的对立,二是先公而后私,或者说是尊公而贱私——后世儒家于此两点均有发挥。古代哲人大都把公与正面的和肯定性的东西相连,而将私与否定的、负面的东西相系,从而构建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公为善而私为恶的学术史。公在古代社会一直被捧为美德。中国古代思想家重公而轻私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基于“天道大公”的认识;其次,古代社会“天下为公”的理想,也极大影响了贵公贱私观的形成;再次,圣人公心说为“大公无私”思想奠定了人格范式。在今天,应当辩证地理解中国古代的公私观及其现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