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是庄子哲学的核心观念之一,也是理解庄子哲学的关键。庄子之“德”以“道通为一”之“道论”为根据,以“物我为一”之齐物“知论”为前提。“德之和”直指“与道冥合”“与物为一”的理想人生境界,体现了庄子超越性的内在精神追求。有超越性的内在德性修养,则知人生之种种不可奈何为必然,而能安心顺命,即为“德之至”。在纷争诡谲的人间世中,庄子主张“支离其德”,推崇“全德”之人之“德不形”,重“德之真”。
《庄子》德道境界分析
王鑫:王鑫,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研究生,荷语天主教鲁汶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先秦哲学、比较哲学研究。
Wang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