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学”既是西学东渐过程中所出现的对西方逻辑学的一个旧译名,也被用于指代先秦时期所形成的论辩理论或逻辑思想。考察先秦文献尤其是《墨经》对“辩”的使用、界定及分析,可以说“辩”是一种运用名、辞来为自身所持的政治、伦理等具体主张施以辩护,并以求胜为目的的论辩活动。与此相应的辩学就当是一种总结论辩活动所要实现的目的(功能)、所应坚持的原则以及所使用的论式的理论体系。“辩学”及与其意涵相近的“辨学”,则首先为翻译西方逻辑学说的传教士群体所发明,进而成为近代先贤对逻辑学的旧译名之一。故此,“辩学”的此两层意涵,本为不同文化传统所形成的两种知识体系。但此两种知识体系却在近代以来对《墨经》等先秦文献的“据西释中”之诠释方法中合而为一,形成了辩学即是逻辑学的逻辑史认知,并引发出对“不同文化(或语言)是否有不同的逻辑”的争议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