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要我就互联网文化消费做一个主旨演讲,这对我来说是一个艰巨的任务。现在有一个说法,叫“90后”“00后”出生的是互联网原住民,“70后”“80后”是互联网移民,“50后”“60后”是互联网弃民。我算是互联网弃民。让一个互联网弃民来做主旨发言,是给我出了一个难题。好在后面还有一批“80后”“90后”的互联网企业家要登台发言。我的演讲算是抛砖引玉,供大家拍砖。
首先跟在座各位分享三个数据。
第一个数据是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我们都知道,消费、投资、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长期以来,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很大,但是过度投资带来的负面作用也很大。所以,近些年来,中央一直说要压投资。因此,投资对经济的驱动力在明显减弱。出口也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我们看到,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出口对中国经济的拉动空间也将会大大压缩。相反,消费在三驾马车中最有前景,实际也是这样。我们可以看到,十多年来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由2004年的35.4%增加到2017年的64.6%。
第二个数据是网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不断扩大。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网民经济营收规模达到1.8万亿元,同比增长25%左右。原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2017年我国信息技术产业总规模达到了18万亿元,这是一个庞大的数据。这表明网络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大大提升。
第三个数据是2017年互联网文化内容产业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期发布的数据,2017年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增加值达8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4.6%。就增速来说,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在十大类别的文化行业中一枝独秀。毫无疑问,支撑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是互联网文化内容产业。
这三个数据给我们传递的信息归结起来有两点:第一,互联网文化内容产业和互联网文化消费具有极大潜力和良好前景;第二,扩大互联网文化消费是当前促消费的“牛鼻子”。
上面算是开场白。下面谈三点认识:第一,对当前互联网文化消费的四个判断;第二,当前互联网文化消费的新特点;第三,促进互联网文化消费需要完善治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