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待市民社会的态度不仅仅是批判,他对市民社会有两种理解:一是其特定意义,即在政治经济学的语境中分析和批判了市民社会的本质;二是其一般意义,即充分肯定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是现代国家和现代文明诞生的标志。在1848年欧洲革命之后的相关著述特别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并未放弃对市民社会的一般性理解。通过批判国家过度管制市民社会的历史倒退现象,马克思强调要解放市民社会,实现“社会机体”的合理发展。批判性与建设性的统一才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市民社会理论的准确内涵。
市民社会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历史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