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人权与自由的关系关系到人权的历史生成及其本质的话,那么人权与民主的关系则不仅关系到某种生成关系,而且关系到某种实践关系。从唯物史观上讲,人权与民主的关系主要应从人权实践中辨析。人权是作为一种具有合法性的道义权利而存在,并作为一种具有有效性的法律权利而实现。因此,人权与民主的关系就因民主的实质性和程序性而显得颇为复杂;其复杂性还在于,由于道义人权诉求的普遍性和法律人权落实所要求的具体性(特殊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因而人权实践的具体化策略就十分自然地关联到民主要求和民主过程。在这个具体化过程中,人权实践内蕴着同一性主体自我实现与个性主体自我实现之间的张力,并体现在人权实践诸环节之中。本章试图从人权实践的具体化展开的维度来阐明人权与民主的关系,以便切实地把握当今中国人权实践的性质和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