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和保障性的作用,如今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仍存在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或多或少都与法制不健全有关,阻碍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法治的作用,善于依靠法治的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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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红:四川苍溪县人,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书记等职务,现任西华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四川省法理学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主要从事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专著八部,在各级期刊发表论文八十余篇,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三项、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四项,曾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