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和美国希望利用自身在传统国际法领域积累的优势,讨论旧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性,制定不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认为整合阐释旧法就足够应对挑战。俄罗斯等国并不反对讨论旧法适用性,但对此深感质疑,更希望直接制定新法,签署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新条约。有时候,在沿用旧法和制定新法问题上的辩论看起来像是一个伪命题,这样说基于两个理由。第一是双方没有清晰的边界,经常使用同样的论据去反驳对方。沿用旧法的支持者认为制定新法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但制定新法的支持者认为正好相反,阐释和沿用旧法更费时费力。沿用旧法的支持者认为,制定新法会限制技术变革和创新。制定新法的支持者则认为正好相反,只有制定新法才能尊重技术趋势。此外,双方还都使用网络攻击验证和溯源难度等技术问题去反驳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