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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
出版
最近,关于所有权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马克思所有权理论的本质就是消灭私有制,(2)马克思所有权理论的本质是劳动所有权,(3)马克思所有权理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实现。但是,所有这些看法和观点都尚未达及马克思所有权理论的本质。主张消灭私有制的观点根本没有注意到,在发展中国家中主张这种观点,很容易就会陷入马克思早已批判的“粗陋共产主义”中,对于这种共产主义,马克思说得再清楚不过,它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甚至低于私有财产。至于劳动所有权,这不仅不是马克思主张的所有权,甚至也不是资产阶级主张的所有权,而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自然法的所有权。至于自由意志的所有权,在马克思看来,完全是黑格尔法哲学的翻版,对马克思而言,法和所有权从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于是,在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中我们看到的正好是完全不同于上述三者的东西,一如马克思所言,共产主义的所有权就是要同一切传统的所有权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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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
出版
海德格尔认为,正是马克思首次宣告了哲学的消亡。然而,马克思不但没有真正宣告哲学的消亡,反而承认了哲学的存在。马克思从不把自己的学说称作预言历史的公式和药方,而是将其看作指引行动的指南。虽然胡塞尔明确把普遍化和形式化区别开来,海德格尔更是明确提出了形式指引的思想,在本质上与马克思的面向事情本身的思想相似,但无论是胡塞尔还是海德格尔都没有注意或完全否定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根本否定了哲学是世界观,并实际上拒绝了任何一种哲学的先行指引,完全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反之,马克思由于坚持和发展了黑格尔以来的辩证传统,把哲学的形式指引贯彻于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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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
出版
存在论始于古代希腊,巴门尼德和赫拉克利特代表了两条不同的存在论道路。这种存在论本质上不同于我们一般所说的哲学存在论。我们一般所说的哲学存在论局限于事物性领域,就连逻辑学和数学也属于事物性领域,更遑论物理学这样的科学。甚至精神也属于事物性领域。这一哲学存在论有巨大的“有效性”。但是,早在《巴黎手稿》时马克思就已经意识到这一哲学存在论有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把真实的事物和事情对象化、客体化、质料化了。对经济学而言,一切都是已知的、现成的、可计算的经济要素,连人也是商品;甚至在逻辑学、语言学、数学中亦复如是,一切都只是数量,一切都只是字母,一切都只是符号。所以海德格尔不把这种哲学存在论视为存在论,立足于“面向事情本身”,海德格尔彻底改变了现象学,并明确意识到了存在论转向。同时,海德格尔明确意识到了,尽管马克思主要活动于存在者领域,但通过对现代人的异化和无家可归状态的批判,马克思深入了人的本质的最深处,从而走向了一种真正的存在论。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种基于哲学存在论的对马克思的研究,无论是经济哲学的、法哲学的、政治哲学的,还是实践哲学的、历史哲学的、文化哲学的甚至是人学的研究,无论多么时髦,正如海德格尔在对萨特的存在论批判中所言,都低于马克思,从而没有资格和马克思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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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
出版
黑格尔把法理解为自由意志的实现,但这种自由意志不是单个人的自由意志,而是普遍的自由意志。因此,黑格尔有充分的理由对西方三权分立予以批判。在黑格尔看来,三权分立是市民社会下单一自由意志冲突的必然结果,是现代性分裂和危机的本质。因此,黑格尔力图在“王权”象征下、在充分容纳“私性”利益基础上尝试重建统一性的国家法权。但是对于什么才是真正普遍的自由意志,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观点完全不同,两人在国家与市民社会、国家制度与立法权、立法权与行政权的三大层次上正相反。黑格尔主要是从自由人格的普遍性来论述的,最高的普遍性人格是“单个人作为一切人”,其典型是行政权的官僚机构。而在马克思看来,这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在现代私人和公民二元化国家中,每个人的人格势必随时都处在或公或私的进退矛盾中。因此,不能把行政权的官僚机构作为法的普遍意志的代表,恰恰相反,这种普遍性只能来自“单个人作为单个人”的那种普遍性中,于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把立法权扩大到每一个人,让法成为包含每一个自由意志的普遍意志,这是在这一批判中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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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出版
长期以来,关于辩证法主要有哪几条基本规律以及什么是辩证法的总规律,一直充满争议。其中,再没有比否定之否定规律命运多舛的。在辩证法规律的研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一直被忽视、被误解,甚至被与一般的否定规律混为一谈,斯大林在其著名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甚至把否定之否定规律排除在辩证法的规律之外。确实,矛盾规律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但是恩格斯已经意识到,矛盾规律只能揭示事物的运动和消逝,而不能说明事物的“提高”和“完善”,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恩格斯把否定之否定规律视为辩证法“整体体系构成的基本规律”,正如黑格尔关于辩证法三大规律的逻辑排序已经揭明的那样,如果说矛盾规律是最基本的辩证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则无疑包含了矛盾规律在内,是辩证法最高的规律,是辩证法的总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