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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
出版
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就是要实现环境的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防止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以法律的手段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的秩序价值。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依托于健全的法制体系,为了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应当逐步建立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将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纳入法治顶层设计之中。我国已经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统领,以各部门法为支撑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是为了不断提升立法质量、执法效率和司法效果,应当从立法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环境产权制度;从执法上,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惩处的力度,对环境违法主体进行惩罚性赔偿;从司法上,应当创新和提升对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救济的司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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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
出版
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依托明确的目标指引和方法路径,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及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近年来,我国在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管控以及生态环境立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并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当统筹循环经济与生态保护、污染攻坚与联动防治、生态恢复与损害修复、外部规制与内部激励等若干重大关系,妥善解决绿色转型成本过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问题。我国应当坚持以国家“江河战略”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以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应对协同治理体系等,推进“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规划布局,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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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
出版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方式。生态经济立市,绿色产业富民。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实施以来,我国在减污降碳、自然资源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多个领域全面系统地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着眼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视角谋划发展,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从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生物多样性等多个方面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因此,我国提出要持续积极稳妥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立破并举原则;通过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建设性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等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