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作为公共政策的落脚地、经济的蓄水池以及社会矛盾的交织域,其治理承载国家发展愿景,直观折射国家治理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已然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环节,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定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郡县治,天下安。回顾中国历史,县域治理范式呈现从上下分治、官绅合治到中心主义范式的演变,各范式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特别是范式演进阶段的“非耦合”状态,衍生出理念、体系、能力的多种“张力”。在中心主义范式的规约下,我国治理过程呈现脱“面”强“点”的“发展主义”治理、治理主体中心化与治理过程中心化及中心主义下的全能治理等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已难以回应县域治理情境的时代变化,迫切需要实现现代化转型。
对A、K、M三地进行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从实证角度揭示我国县域治理所面临的复杂现实与挑战。纵向行政发包与横向政治竞赛激发了县域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权责一体与政绩为王的竞赛模式使县域政府越发注重通过亮眼的“竞赛成果”获取自身利益,进而极易导致“碎片化”的地方主义和政府权力的越位错位。而维护社会稳定是县域政府的核心职责之一,在面对经济快速发展的竞赛压力与秩序问题“一票否决”的问责原则时,县域政府常常陷入“发展”与“稳定”的两难境地。由此可见,县域治理现代化转型面临空间“狭窄”和选择“两难”。旧有资源与体制的双重束缚致使发展、改革、稳定之间的关系错位,由此导致了县域治理理念、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调适困境。首先,中心主义范式规约下的“发展主义”治理理念,致使县域经济粗放增长与社会发展失衡等次生问题频发。同时,“不出事逻辑”和“谋利逻辑”叠加所形成的“维稳”工作形态,进一步引发社会矛盾,威胁社会稳定,带有鲜明功利倾向的“发展主义”难以继续适配县域治理现代化转型的时代需求。其次,在中心主义治理范式下,县域政府治理结构呈现主体关系、党政关系与条块关系的多维失衡,县域治理机制呈现过度统合倾向,导致县域治理的能力衰退与价值偏离,映射出县域政府治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时代要求。最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全能主义政府“治理目标多元化并级数增长”与“治理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全能政府治理能力难以承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发展愿景。
新时代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必须实现县域治理理念、体系、能力的协同转型。理念建设是行动的先导,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方向的正确与否。县域治理理念现代化转型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构建县域治理理念的张力,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县域发展价值规约,在发展中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治理理念建设,另一方面以民主政治建设辅以公权力监督机制实现“维稳”到“维权”的思维转换。体系建设是行动的基础,体系建构是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维度。县域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转型建设,需推动县域治理结构从“政治行政化”到“一核多维”,在强化县域党委领导角色和突出县域政府责任的基础上构建县域治理共同体,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能力建设是行动的保障,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县域治理现代化转型的支撑条件。新时代推进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需推动县域政府由“全能政府”转向“有能力的有限政府”,使县域治理主体的经济发展与腐控能力、公共服务与自治能力、城乡融合与建设能力、改革创新与稳定能力、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五方面能力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实现县域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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