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的现代化、世俗化理论是从其关于现代性和理性主义的理论衍生而来的。如前所述,在他的论著中,将现代性定义为是始于内在性与超越性的相互依赖,即内心世界的禁欲主义,它代表的是人类最大限度的自我控制。而且,现代性意味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活力的增长,现代官僚政治体系的建立,以及相应地个人从这些发展中获得力量,包括更多人权利的被认可。Georg Stauth,Islam-motor or Challenge of Modernity,New Brunswick and London,Transaction Publishers,1998,pp.166-167.韦伯首先站在欧洲这一中心来放眼世界。欧洲是理性的、合理化社会的象征。在遵循普遍规则的基础上,不断增长的可计算性以及对人的生活进行的制度化控制,摒弃传统的准则和“卡里斯玛”的热情,这就是韦伯所描绘的理性化的欧洲图景。他首先对“理性主义”做了含义上的界定,他指出:“‘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一词意涵殊多。若就体系思想家之于世界图像的理性观点而言,理性主义是指以越来越精确的抽象概念为手段,越来越能理论性地支配现实。换一个观点思考,理性主义又可以是以越来越精确地计算合适的手段为基础,有条理地达成一特定既有的现实目的。这两种理性主义可说是相当泾渭分明的类型,虽然究极而言它们事实上是一体相连的。”〔德〕马克斯·韦伯:《中国的宗教/宗教与世界》,康乐、简惠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492页。西方的理性主义基本经历了两个阶段、三种模式。两个阶段即古典理性主义和现代理性主义。前者描述的是“神本位”的或“宗教—形而上”的理性主义,按照韦伯的理论,这一阶段从整个社会到人本身尚处于神学统领一切的“复魅”的传统阶段。这个阶段的理性也可以指一种“计划性的安排”,静修苦行、巫术性禁欲乃至冥想等方法都可看作是理性的。所以,一般而言,一切系统化的、明确地指向救赎目标的实践伦理,都可视作是“理性”的。后者描述的是“人本位”的或者“科学—技术”的理性主义,即以神为中心的时代让位于以人为中心的时代,也就是韦伯所称的“祛魅”的现代社会。西方理性主义的三种模式是:带有古典柏拉图式乌托邦情结的启蒙思想和运动、科学主义及代表了最完善的组织和秩序的科层制和法治国。马剑银:《韦伯的“理性铁笼”与法治困境》,《社会学家茶座》2008年第1期。在现代理性主义阶段,人们往往会通过官僚化的方式来对工业和政治活动加以控制和监督,而不再是依靠个人的内在动力或者忠诚度。韦伯所勾画出来的理想的现代官僚组织模式要求成员间有明确、合理的分工和权责范围界定,在这样的分工体系中,彻底消除等级社会中的人身特权,而是以技术能力为依据,专业能力取代个人的效忠;组织内部层层控制,进行高层、中层和基层三级分层管理,按照组织权力形成金字塔形的等级序列,成员间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只体现为专业技术和知识的差异,每个职位都要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务求人尽其才,并按职位支付薪金,建立奖惩与升迁制度;在一个理想的现代官僚统治模式中,从组织的构建形成、部门分工、职位设置、权责分工、成员选拔,到组织的运作,一切都由经理性思考而产生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成员都要遵循这种种的法律制度而行事,因此,在这样的组织中,冰冷的法律制度是至上的。除此以外,不存在传统社会中所尊奉的个人魅力或个人情感,现代官僚制度采取的是非人格化的管理。显然,在韦伯这里,官僚不是代表文牍主义和低效率,而是指一种组织结构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