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本身的逻辑推演来讲,既然经由社会契约所建立起的是政府与个人之间的一种特别的委托关系,其目的是更好地保证个人的权利与自由的实现,那么政府的任何决策都必须得到公民个人的同意。最理想的状态则是公民们相互达成全体一致的同意。但是,这种状态实在是太过理想化,因而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根本无法实现。首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学习、工作等许多事务要处理,因而我们不可能就每一项政治议题都集合在一起讨论、决策。代议民主制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代议民主制实现了代表议政的职业化。其次,即使是在代议制的前提下,所有的政治决策都想要实现议会代表全体一致的同意,也是不可能的。其中的关键是从个人主义的视角出发,每位理性个体(包括代表)所拥有的知识水平、价值观念、对议题的重要性的理解把握都很难做到完全一致。毋庸置疑的是,全体一致的同意是一种理论上的“强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