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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责任:儒家文化责任伦理思想

作者:
秦树景 涂可国
出版日期:
2020年6月
报告页数:
22页
报告大小:
0
报告字数:
18572字
所属图书:
国际儒学论丛(2019年第2期 总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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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儒家或是借助于“事”“任”等范畴与“文”相连,或是通过实质内容而表达某种文化责任伦理思想观念。儒家文化责任伦理思想主要体现为四个层面。一是文化责任的本质。儒家视域中的文化责任要义主要表现为对人自身的修饰、改造,化成天下和创造大自然所没有的特质。二是文化责任的根据。在儒家那里,道统决定文统,而文统又决定文化责任,形成了道统→文统→文化责任的逻辑框架。三是文化责任的功能。儒家认为文化责任具有文化传播和人格塑造作用。四是文化责任的内容。儒家言说的文化责任内容主要包括文化教化、文化统一、文化学习、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五个方面。

关键词:

儒家文化儒家伦理思想文化责任

作者简介:

秦树景:秦树景,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助理研究员,山东大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为文化儒学和中国文化。

涂可国: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现任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从事儒学、哲学和文化研究。主要社会兼职有:山东孔子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哲学学会副会长、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中国人学学会常务理事等。入选山东省首批“齐鲁文化英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主持、参与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课题30余项,为中国文化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制定规划、文件20多个。主编、专著及参著近20部,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300余篇。在文化研究方面,主编了《社会文化导论》《中国文化新体系》《文化工程》《鲁商文化概论》《山东文化发展报告》(2010~2016年)等。

文章目录
绘事后素:文化责任的本质
  • (一)“文”与“素”
  • (二)“文”与“质”
  • (三)“文”与“礼”
观象制物:文化责任的根据
  • (一)天道基础上的文化责任
  • (二)人道基础上的文化责任
  • (三)文统基础上的道德责任
博学于文:文化责任的功能
  • (一)文化传播的作用
  • (二)人格塑造的作用
博我以文:文化责任的内容
  • (一)文化教化的责任
  • (二)文化统一的责任
  • (三)文化学习的责任
  • (四)文化传承的责任
  • (五)文化创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