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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为什么是所有权的最终规定——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对占有和所有的区分

作者:
王淑娟
出版日期:
2022年11月
报告页数:
19页
报告大小:
1.23 MB
报告字数:
16624字
所属图书:
马克思主义研究前沿(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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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第一部分将回顾往黑格尔研究者对占有与所有权的看法,提出值得进一步讨论的线索.第二部分主要分析黑格尔对罗马法所有权规定以及康德将权利分为物权、对人权与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的批判.第三部分将考察黑格尔是如何建构自己独特的关于所有权和转让的概念.第四部分则是说明,黑格尔的所有权概念不以个人在共同体中的身份或个人之间的相互承认为前提,个人正是在获得所有权的过程中确立了自己与其他个体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个人自由的最初定在.
关键词:

所有权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作者简介:

王淑娟:

文章目录
·黑格尔为何要区分占有和所有权
黑格尔对罗马法所有权制度的批判
  • (一)罗马法中的占有、所有权与转让
  • (二)黑格尔对罗马法所有权概念的批判
黑格尔对所有权的建构
  • (一)转让环节作为所有权的确证和限度
  • (二)人格整体不可转让(异化)
  • (三)劳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转让
  • (四)从所有向契约的过渡
·黑格尔所有权概念的两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