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屡次被中央列为推广至全国实施的基层治理模范。从历史维度借鉴其中颇具现代化意义的社会共治实践,能较好地考察和确定社会共治的话语内涵和理想图景。基于治道现代化与治术理性化的理论反思,可推导出社会共治是公私部门合作、多元主体联动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而非高度单一化、政府独揽型的传统管控体制。历时55年而传为治理佳话的“枫桥经验”,由于具有某种确定的历史昭示意义,成为探讨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发展道路的宝贵资源。
基层治理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社会共治“枫桥经验”
曾哲: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泽中: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