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通过建章立制,做好顶层设计;各级党委(党组)精耕细作“责任田”,勇担主体责任;各级纪委按照“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结合省情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执纪监督。这一系列制度建设和实践凸显了青海党风廉政建设特色。
制度建设青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青海省反腐倡廉建设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马鸿思、苏海红、李艳萍、王亚波、杨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