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是我国保障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政策。在这项政策实施过程中,扶贫对象识别、扶贫资金分配、扶贫项目确定和扶贫绩效评价等环节均出现了程度不等的腐败问题。这些腐败现象,影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剧了社会的矛盾冲突,助长了腐败风气的蔓延,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国家、社会以及个人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政策本身的弊端、政策实施者的缺陷、政策对象的信息不畅和政策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导致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原因,健全完善政策、提高实施者素质、扩大公众参与、强化监督机制以及营造良好氛围,是治理扶贫开发政策实施中腐败现象的有效路径。
扶贫开发政策实施腐败治理腐败现象
刘雪明:(1965~),男,江西兴国人,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广州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廉政建设。
陈沁:陈沁,女,广东梅州人,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
李远秋:李远秋,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