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应用研究已涉及物理、生物、经济、教育和法律等诸多领域,但在行政监察工作中的应用研究成果却鲜有发现。其实,无论行政监察理论还是实践,都和逻辑有密切联系。逻辑有助于行政监察干部发现和认识行政监察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增强科学行政监察预测和决策的能力,有助于准确表达和严密论证行政监察思想,有助于识别和驳斥行政监察工作中的逻辑谬误和诡辩。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等逻辑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方法,在行政监察工作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作用逻辑行政监察
高家方:高家方(1960~),男,黑龙江五常人,广州大学教授,哲学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逻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