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90年10月27日写给康拉德·施米特的长信中,恩格斯集中阐发和论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重要原理。在这封书信中,恩格斯阐明了生产和贸易的辩证关系,指出生产是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生产决定交换,交换对生产又具有反作用。同时,说明了社会基本结构的三个构成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特别是在经济决定政治的前提下,强调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恩格斯深入阐述了法与经济的关系,着重探讨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问题,进一步阐述了宗教、哲学等思想观念与物质生产活动的关系。最后,恩格斯指出,某些人对唯物史观做了机械、僵化的解读,是因为他们不懂历史辩证法,从而没有真正理解唯物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