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意识是社会与历史的产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性别意识必定无法冲破社会与历史的藩篱。如果是这样的话,社会就不可能进步了。李汝珍在19世纪初所写的《镜花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用胡适在1923年所写的《〈镜花缘〉的引论》里的话来说:“三千年的历史上,没有一个人曾大胆的提出妇女问题的各方面来作公平的讨论。直到十九世纪的初年,才出了这个多才多艺的李汝珍,费了十几年的精力来提出这个极重大的问题,他把这个问题的各方面都大胆的提出,虚心的讨论,审慎的建议。”以下有关胡适对《镜花缘》的分析,根据胡适《〈镜花缘〉的引论》,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2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第699—733页。李汝珍走在时代之前,胡适何尝不是如此。直到今天,他的《〈镜花缘〉的引论》仍然是所有研究《镜花缘》的学者所必定要征引的。然而,即使是先驱,也无法完全摆脱社会与历史的制约。因此,李汝珍以及胡适的性别意识也反映了其各自所处时代的局限性。生活在21世纪初的我们的性别意识当然是迥异于胡适的。我们今天对《镜花缘》的诠释,很自然就会反映出我们这个时代的性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