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顾一下就可以看出,从实验主义(或“实用主义”)、参见郭颖颐《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雷颐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第70—90页;刘青峰编《胡适与现代中国文化转型》,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耿云志编《胡适评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第391—440页;等等。科学主义、实证方法、反传统和西化论等角度对胡适的哲学展开的研究很常见,相应的,人们说到这些东西和符号的时候也往往将它们同胡适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但胡适的哲学和思想不应被限制在这些符号上,如果换一个角度的话,胡适自己声称并一直坚持的“自然主义”立场则是非常值得加以关注的。这就是胡适以“自然”概念为中心的“自然主义”宇宙观和世界观。它是胡适哲学中“最哲学”的部分,是胡适拼命要回避却又无法回避的一种形而上学。按照沃尔夫(Christian Wolff)的分类,理性的宇宙观属于形而上学的一部分。从不十分严格的意义上说,对宇宙和世界做出整体解释和把握的立场,可以说是宇宙观、世界观,也可以说是形而上学。从“描述的形而上学”来看,胡适的哲学就更是一种形而上学。想到胡适拒斥形而上学,想到他抵制思辨性和抽象性,金岳霖回忆说他弄不清胡适,因为胡适不承认必然和抽象,他的哲学有人生观,而没有什么世界观,但“哲学中本来是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参见《金岳霖的回忆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182—183页。想到他干脆把哲学定义为“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87年影印本,第1页。不喜欢抽象的胡适,对“根本”这个词后来也产生了反感。在《哲学与人生》中,他把《中国哲学史大纲》中定义的“哲学是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去找根本的解决”的后两句话改成了“从意义上着想,去找一个比较可普遍适用的意义”。他说他这样改是因为“根本两字意义欠明”。胡适:《哲学与人生》,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7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第492页。说他的“自然主义”首先是一种宇宙观、形而上学,有关“自然主义”这一概念,我们有哲学上的、文学上的不同理解和使用。哲学上的讨论,参见苏珊·哈克(Susan Haack)《自然主义视角下的信念——一个认识论者眼中的心灵哲学》,《哲学分析》2013年第6期。胡适使用的“自然主义”主要是哲学上的,它是胡适对中国传统立足于“自然”解释世界的一种概括,也可以说又是naturalism的译语。1923年,胡适在《〈科学与人生观〉序》中明确打出了“自然主义人生观”的旗号,并展示了他声称的“自然主义人生观”的十个条目,之后还标榜这是他的“新十诫”。这会不会是对他的哲学和他的说法的一种公然冒犯呢?我认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