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技术是当下预防和治疗重大疾病的有效实施途径之一,基因编辑主要是编辑和改良人体的DNA,让人的发展从未经基因编辑的“自然人”转变为“技术人”,目前,由于基因编辑技术的未成熟性和未可控性,基因编辑技术改造的婴儿会导致人的人权与尊严受到威胁,人类发展的安全性会也受到极大的影响,从而使社会的公平受到破坏,违背了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基因编辑技术不能逾越伦理和道德边界,应该为了增进人类公共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而服务,并且要在完善的伦理规制和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进行研究和应用,才能够真正造福于人。
伦理原则基因编辑伦理反思
吴兆梅:吴兆梅,女,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8级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应用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