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破除专制主义政治统治,实现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是深受几千年专制统治之害的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实现的一个重要政治目标。从《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建设“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新中国”,到《论联合政府》中“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在中国共产党人对新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中,民主从来就是一个重要元素。中国共产党民主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过程。在民主理论上先后提出了无产阶级民主、工农民主到人民民主的思想;在民主国家创建中先后提出了真正民主共和国、苏维埃共和国、人民民主共和国和人民共和国的主张;在民主制度的设计上先后实践了工农民主专政、三三制政权、边区自治、参议会制度、选举制度、保障人权制度等一系列的民主制度。这些为设计和安排新中国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标志的新中国政治制度的创设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思想全面而又集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