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文化大革命”的磨难,中国共产党已深深地认识到制度对于党的执政和国家建设的重要性。因此,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人民出版社,1987,第221页。鉴于制度问题的重要性,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生活制度化、法律化的要求。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问题,提出要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方式和领导作风,并首次提出了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十三大报告还明确提出:应当通过改革,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步一步走向制度化、法律化。这是防止“文化大革命”重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开始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