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反映了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在阶级社会,权利和义务的配置表现出不平衡性。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人类历史上出现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这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统一。但是,由于旧的思想残余和法制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下权利和义务也出现了暂时的脱节。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必须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进行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辩证统一的教育,集中全力搞好现代化建设。
社会主义法制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封建社会
许启贤:许启贤,发文时未署工作单位,曾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现已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