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实现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在理论上不承认市场经济,在实践上把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进行否定和批判,把剩余价值作为资本主义特有现象进行否定,所以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实践中,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理论上,最终打破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理论界长期被否定的经济范畴和概念逐步回到了经济领域:资本、利润、剩余价值等。剩余价值的实现既是资本主义生产在流通领域的自然延续,是生产剩余价值目的的进一步体现,关系生产者的命运,也是再生产剩余价值的必要前提。只有实现了剩余价值,全部预付资本才能收回,资本积累才有可能,扩大再生产才具备条件;如果剩余价值不能实现,就意味着全部预付资本有可能无法收回,再生产的条件就可能丧失。虽然社会主义生产的性质与目的和资本主义生产不同,但作为社会再生产条件的剩余价值实现仍然是实现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