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本质问题,不同时代的人的看法不同,甚至差别很大。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个人不断生成并在群体中自我完善的历史,人的本质绝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每个个人都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这些现实生活着的个人必须结成共同体,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相互联系、相互合作,从而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人既具有自然的属性,也具有社会的属性。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认为现实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看来,我们在研究人时,首先应该避免的就是把“社会”和“人”当作两个抽象的东西对立起来,如果将人的本质按照某种抽象的原则来界定,那么,我们永远得不出正确的结论。我们只有从多种关系的综合运动和社会联系的总体结构中去理解人、把握人,才能展示其应有的丰富性。马克思认为,要考察真正的人,不能到其他地方寻找,只能到市民社会中去寻找。要理解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就必须阐明马克思关于人及人的本质的思想。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基本上是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人的本质的,一是人的自由本质,即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二是人的现实本质,即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人的不自由和异化状态应当从世俗社会中寻找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