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形式产生并发展起来。虽然学术界对于数字劳动的定义有不同解释,但都不否认这种劳动形式与以往的劳动形式在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资料方面都有很大不同。这些变化挑战着马克思的现代生产中“劳动从属于资本”的论断。一些观点认为,数字劳动凸显了劳动者的主体性,劳动就不再从属于资本。哈特、奈格里认为,新的劳动形式是一种劳动者对自身劳动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这为共产主义的实现提供了可能。麦克尔·哈特、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杨建国、范一亭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第341页。这种观点看到了数字劳动者在生产和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却忽视了其主体性存在的边界。另一些观点则强调了数字劳动与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一致性。福克斯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中认为,数字劳动在资本支配下不仅生产绝对剩余价值,而且还生产了相对剩余价值。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周延云译,人民出版社,2020,第134页。这种观点在捍卫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陷入劳动者的独立何以可能的发展困境。分析数字劳动者在现代生产中的地位,不仅有助于合理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而且有助于引导数字劳动向着促进劳动者真正“独立和自由”的目标发展。